精准扶贫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及整改建议

信息来源:济南政协 发布日期:2018-02-02 10:06

民革党员、济南市历城区彩石街道办事处科员赵翠微反映,在扶贫和审计部门对各地扶贫工作进行审计调研与督导检查过程中,通过听取汇报,座谈讨论、现场查看、查阅档案等形式进行,发现扶贫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具体如下:

一、对贫困户过度清洗、借清退“甩包袱”的问题突出。一些地方的扶贫办发出《关于继续开展扶贫开发数据采集和数据清洗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对有“大额存款、购房贷款、公职供养、大型农机具、实用小汽车等”不符合贫困户识别条件的人员,要及时履行程序予以清退,系统中标注脱贫处理,不再享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任何政策,对已经享受并能够收回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收回。有关通知下发后,有的区县贫困人口清退比例达到62.89%。清洗事由多为家中大额存款(存款超三万,其中多因旧村改造拆迁补偿);购房贷款(超五万),使用小汽车等。

二、扶贫档案整理不规范。档案整理缺乏统一标准,档案部门的整理规范与扶贫部门的要求以及审计财政的要求无法达成一致,致使档案整理能符合上级直管部门的要求,但是无法达到多部门的要求。比如档案盒的规格、备考表、保管年限等。涉及财务的几个问题:1、算账不精确,没有备注;2、收入明细台账与脱贫手册数据不统一;3、没有签字认可(贫困户、第一书记、帮助责任人没签字);4、铅笔填写、随意涂改;5、没有足够的证明材料,未完全实现稳定脱贫。

三、产业扶贫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扶贫项目进行到现在已经是越发精准化,但是具体到项目上由于各种原因导致项目确定不科学;招标不规范;项目实施过程中随意变更计划、进度控制不合理;项目效益见效慢,效益分配细则不明确;涉及财务的专业化问题缺少指导(如项目保证金)等一系列问题。

为此,建议:

一是严格把控清退标准,要多方认证,逐户落实真凭实据,取得贫困户签字认可,履行规范程序之后再予以清退。除此之外,不能以“子女供养”、“收入超标”等作为清退的理由和依据。

    二是由上级部门召集档案、扶贫、审计、财政等多部门联合出台扶贫档案规范范本,给予下级部门制定扶贫标准模板,避免过多的灵动多变。涉及具体工程实务及台账等制定出相应规范且解读明确细致。

三是扶贫项目确定前做好实地调研工作和相关论证,村级及村民小组和贫困户共同参与,注重留存会议纪要、重要事项公示、公告的照片等;项目的招投标严格执行程序;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多方敦促,保质保量地完成扶贫项目;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好效益分配细则,各级政府备案汇总,为今后扶贫项目实施发挥示范作用。

该信息被全国政协综合采用报送中央有关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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