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委员支招财税体制创新:一般公共预算应一分为二

信息来源:爱济南手机客户端 发布日期:2018-02-01 16:29

今年的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创新财税金融体制机制,对此,省政协委员、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副院长李森表示,现行的一般公共预算体系可分为经常预算和资产预算两部分,以提高财政资金分配效益。

李森认为,就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来说,我国2015年通过的新《预算法》已把我国的预算体系划分四大部分,即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但目前财政理论界和实际工作部门比较强调协调预算体系四大组成部分的关系,对一般公共预算体系的完善未给予足够重视。当前一般公共预算编制存在的突出问题是,预算机构负责编制预算,却不管理行政事业资产;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机构负责管理行政事业资产,掌握部门、单位的存量资产信息,但却不负责预算编制,由此导致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脱节、行政事业资产的增量配置难以优化。

基于此,李森建议把一般公共预算一分为二:一为经常预算,安排消费性支出,由预算机构负责编制;二为资产预算,安排投资性支出,由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机构负责编制。让二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相互配合,以更好地完成一般公共预算的编制任务,提高财政资金分配效益。

而就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来讲,政府预算服务于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供,相对私人产品和服务的最大区别是其通常没有价格,虽然其成本投入容易量化,但因为产出难以量化,所以不可能计算出类似利润率的高度简化的评价指标。目前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没有考虑到部门、单位的性质差异,对不同的部门、单位采取一套评价指标体系,导致评价的结果并不准确,也不能令部门、单位信服,从而收不到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效果。比如,对于教育部门、卫生部门、林业部门等不同的职能部门采用一套指标体系进行评价;对同属教育部门的学校事业单位预算进行绩效评价,高等教育、初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等性质差别也很大,用一套评价指标体系来评价也不合适;同样都是从事高等教育的大学,理工类院校和社科类院校性质差别很大,教学性高校与研究型高校性质差别也很大,客观上不适合采用一刀切的评价指标体系。对此,李森建议,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首先需要从横向上针对不同的部门、单位分别设计专门的评价指标体系。

原文标题《省政协委员支招财税体制创新:一般公共预算应一分为二》(2018-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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