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乐明委员建议 分类妥善处置“僵尸企业”

信息来源:联合日报 发布日期:2018-02-02 14:32

近年来我省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产能过剩问题突出,去产能形势严峻。参加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的叶乐明委员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加快并妥善处置“僵尸企业”,有助于我省化解过剩产能,减轻经济发展拖累。
  调研摸底显示,我省“僵尸企业”2015年达448家,其中处于停产状态的占80%,占省有规模以上企业的1%、全省亏损企业的9.5%。由于各地当时对“僵尸企业”的标准和未来政策把握不准,数据统计上或存偏差。为此,叶乐明建议有关部门深入调研排查,掌握全省“僵尸企业”的实际状况,建立共享档案数据库,为更加有效地妥善处置“僵尸企业”做好准备。
  “可以分门别类、综合施策,有序处置‘僵尸企业’。”叶乐明说,建议从企业实际情况出发制定解决方案,对“僵尸企业”进行分类处置,“对于那些资源尚在、经营不善、重复建设、产能过剩的企业,可以联合行业龙头企业通过产权转让、资产置换等方式进行兼并重组,尽快盘活有效资产;对于那些人员过多、管理不善、负担较重的企业可以通过加强管理、裁汰冗员等措施,尽快帮助其恢复生命力;对于那些长期停止生产经营、缺乏核心竞争力、扭亏无望的企业应尽快停止各类补贴和资金输入,推动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叶乐明认为,“企业在破产清算、资产重组等程序中涉及税费的环节可予以减轻或免除,涉及行政审批及司法手续的部分可适度设置‘绿色通道’,加快办理速度。”
  “应把妥善安置企业职工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叶乐明建议加强企业职工再就业培训等各项人力资源服务工作,保障无力再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原文标题《叶乐明委员建议 分类妥善处置“僵尸企业”》(2018-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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