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设施用地 松开三产融合发展“紧箍咒”——访济南市政协委员李季孝

信息来源:联合日报 发布日期:2018-02-05 10:00

“有效的土地供给特别是设施农用地保障,是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三产融合的前提条件,也是我们建设现代都市农业、增创省会农业发展优势的关键因素,应当引起高度重视。”济南市政协委员、市农业局局长李季孝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三产融合”是未来农村经济发展的方向所在,保障好设施农业用地,就是松开了农业三产融合发展的“紧箍咒”。
  在李季孝看来,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在满足农业生产的基础上,需要足够的建设用地作为支撑。“目前济南在这方面的建设用地指标缺乏,导致一些农村产业融合项目无法实施或违规上马的现象比较普遍。”他坦言,“农业设施化水平是一个区域农业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济南市无论是设施农业面积,还是设施栽培面积都低于省内的青岛、潍坊、烟台等市5个百分点左右,而日本其设施园艺农业比重高达40%左右,高出我们近30个百分点。”李季孝告诉记者,近年来随着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的深入推进,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关于缺少晒场、缺少仓储库房、缺少初加工车间、缺少管理用房的反应越来越多。“这里既有我们对国家相关农业用地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也有用地机制不健全不灵活的问题,这些已经成为制约这些主体发展壮大的重要因素。”李季孝说。
  李季孝表示,近年来围绕加快设施农业发展,国土部、农业部曾先后出台了《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等多个文件,近日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又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允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少量(不超过5%)的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零星分散的单独选址农业设施、乡村旅游设施等的建设。这些政策的出台,可以找到了解开三产融合“紧箍咒”的办法。
  李季孝建议,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农业等部门参与,制定出台济南市发展设施农业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有关政策。“特别是设施农业用地政策”,李季孝说,“应该制定统一认定审批标准,创新拓展设施农用地范围,解决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难题。”
  在日常工作中,常有人向李季孝反映,有些农业仓储等设施有建设需求却无计划指标。对此,李季孝建议在全市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产地批发市场等配套辅助设施建设。“能否在设定用途、时限或不动用混凝土等条件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尽可能满足其合理用地需求。”李季孝说。
  李季孝认为,设施农用地尤其是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应该根据实际需要,按用地规模上限予以审批。“对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按照‘占补平衡’的原则,按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方法和有关要求予以补划。” 他强调,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连片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高标准农田等,李季孝则建议在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等前提下,允许其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开展观光和休闲度假旅游、加工流通等经营活动。

原文标题《保障设施用地 松开三产融合发展“紧箍咒”——访济南市政协委员李季孝》(2018-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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