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危险废物监管难题找出破解之道 民盟山东省委呼吁依法严控危险废物排放

信息来源:联合日报 发布日期:2018-02-08 10:12

“经济发展更加高质高效、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生态环境更加优美、人民群众更加富裕、社会更加文明和谐”,是今后5年我省要实现的目标。然而,民盟山东省委在调研中发现,我省是危险废物产生大省,危险废物对环境的破坏有悖于“生态环境更加优美”的发展目标。
  据了解,我省境内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两部分,一是相关企业生产过程产生的无机氰化物废物、废酸、废碱、各种染料等,预计到2020年,我省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将达到721万吨,医疗废物产生量将达到8.6万吨。二是城乡生活中产生的危险性固化垃圾,据统计,我省仅城市垃圾的产量就已由1985年的年产150万吨飙升至2017年的2500余万吨,在这些生活垃圾中含藏着大量的危险性固化垃圾,如:各类废弃的电池、电子产品、塑料制品以及医疗废弃物等。虽然历年来我省对城市垃圾尤其危险性固化垃圾所造成的环境和健康问题越来越重视,对城市危险性固化垃圾的处理处置越来越关注,但是回收利用率很低。
  “垃圾处理是世界性难题,危险废物处置更是难中之难。目前我省一些地区对回收、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和危险性固化垃圾还没有形成有效的、经常化的机制和措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因此,民盟山东省委呼吁全社会高度关注危险废物和城乡危险性固化垃圾对环境的破坏和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应依法严控危险废物排放,确保如期完成《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制定的全省危险废物处置计划和目标任务。”民盟山东省委建议,应严格依照《规划》设定的目标,努力完成十三五期间全省危险废物处置任务,任何地方、部门、单位、行业、个人必须严格依照《规划》办事,不得随意修改、变通,凡逾期不能完成《规划》制定的目标任务的地方、部门、单位、行业、个人必须依法严肃追责,维护法律的尊严。
   2018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以下简称《税法》)正式实施。建议全省环境保护执法主体应严格按照《税法》要求依法征税,按照“国家定底线,地方可上浮”的精神,建立污染物减排激励调节机制,制约危险废物的排放。
  各市环保部门应根据山东省《规划》,每年都要制定相应的管控目标,出台关于工业危险废物和城乡危险性固化垃圾收集、运输、储存、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实施细则,涉及“蓝黄”两区建设的相关地方和单位应制定高于全省《规划》的标准。
  “加大在各类媒体的宣传力度,宣传主管部门应充分发挥各类现代媒体的作用,像重视全民普法那样,加强全民参与的‘生态环境与健康’方面的广泛深入宣传教育。”民盟山东省委提出,中小学教材中应进一步增加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普及千家万户,深入百姓心中。
  民盟山东省委认为,应加大科技投入,省市两级政府均应设立专项研发资金,切实加大科技投入,吸引民间资本和现代科技力量参与到对危险废物的检测、管理、收集和处置处理方面来。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合理地利用人力物力和资源,最大限度地消除、吸纳、妥善处理工业生产和城市化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危险性废物和危险性固化垃圾,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废物对环境地破坏和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依靠现代科技力量,大力发展我省的环保事业。
  “建立完善对全省环保工作的民主监督体系”,民盟山东省委建议相关职能部门认真研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发挥我省人民政协和各民主党派的作用,有组织、有计划、分层次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和《规划》,对我省危险废物处置工作开展专项民主监督,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原文标题《为危险废物监管难题找出破解之道 民盟山东省委呼吁依法严控危险废物排放》(2018-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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