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探索“养教结合”试点 拟在35所大中专院校办老年大学
2月24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发展老年教育的实施意见》,提出在全省范围内选取5所本科高校、10所高职院校、20所中职学校利用自身资源举办老年大学(老年学堂)或其他老年学习组织,开展特色老年教育。
《意见》提出,到2020年,通过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城市达到25%,农村达到20%。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原则上至少建有1所老年教育机构,60%的乡镇(街道)建有社区教育中心学校,40%的村(居)建有主要开展老年教育的社区教育学校。
《意见》明确,鼓励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设立老年教育相关专业;鼓励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招收老年人入校学习、开设第二学历高等教育。探索老年教育融入社区治理模式;鼓励和支持在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中设立固定的学习场所。将适合通过社会化提供服务的事项全部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鼓励各类社会培训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教育服务,个人、社会组织兴办老年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兴办具有特色的老年教育,学习场所免费或低收费向老年人开放。
原文标题《我省探索“养教结合”试点 拟在35所大中专院校办老年大学》(2018-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