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出台支持非公发展“34条”
记者从2月27日召开的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济南市出台《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10个部分34条政策措施。
针对非公有制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济南市将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对使用银行贷款年贷款额不低于 50 万元,且单笔贷款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可按年度实际融资费用的40%申请财政补助,每个企业年补助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到2019年底推动全市50%以上规模企业完成规范化公司制改制任务。
济南市首次提出“打造非公有制经济大数据库”,对非公有制龙头企业、行业领军型企业、成长型企业进行划分,明确企业在产业链的节点位置,在招商引资、要素供给等方面实施差异化政策,实现对企业的精准服务。对十大高新产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的法人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和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为切实解决“抽屉政策”“橱窗政策”的问题,济南市推出了《民营经济政策汇》和线上的“政策云”,为企业提供“创始期、生存期、发展期、永续期”的全生命周期服务。
原文标题《济南出台支持非公发展“34条”》(2018-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