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大势所趋 事业发展所需 党心民心所向——山东各界热议宪法修正案通过
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次修改宪法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第一条,完善国家主席任期任职制度,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宪法修正案在山东各界引起热烈反响,大家纷纷表示,此次修宪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需要,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坚决拥护支持。
省政协常委、省工商联副主席张泉说,这次修宪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民望所积,必将对中国当代格局、世界长远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宪法修正案草案表决通过后,人民意愿高度统一,国家民族空前团结,多国调高了对中国的信用评级标准,充分体现出国际国内对修宪的普遍认同。人民需要这样的时代、这样的领袖、这样的宪法,历史终将证明,今天的修宪正当其时,恰到好处,相信新宪法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法制保障与理论依托,把中国带入无限辉煌的全新未来。
省政协委员、山东法策律师事务所主任、民建省直九支部主委张法水表示,宪法修正案的内容体现了我们国家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有利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利于更好发挥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作用,有利于弘扬宪法权威。此次修宪适应了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客观趋向,体现了党心民心所向,符合宪法发展规律。建议以本次宪法修正案通过为契机,在全社会掀起一轮学习宪法法律的热潮,普及宪法意识和法律意识,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都树立起对宪法法律的敬畏意识,任何活动都能在宪法法律的范围内进行,努力推进我国的法治化进程。
省政协委员、山东农业大学教授张春庆说,修宪符合我国新时代发展需求,体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发展和宪法发展之间的良性互动,既通过宪法的修改引领、推动实践的发展,又通过实践的发展支撑、促进宪法的完善。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更好把握,反映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更好地体现人民在国家治理中的权利。作为一名政协委员,坚决拥护宪法的修改,一定认真学习领会新宪法,自觉宣传宪法精神。
济南市政协常委、辰静律师事务所主任陈静认为,宪法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重要内容,宪法必须走进人民群众的心里,宪法实施才能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作为从业20年的法律工作者,切身感受到这次宪法的修改,更加注重民意,及时归纳和总结社会各界对宪法修正案提出的好的看法和建议,体现了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明的极大提升。建议借此机会,掀起全民学习宪法的热潮,让人民群众学好宪法,当好宪法的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临沂市政协委员、市政协办公室调研员陈鹏程说,这次国家修宪是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立法性总结的点睛之笔,标志着全面依法治国进入了新时代。作为一名基层政协委员完全拥护和赞同。这次修宪的突出特点进一步体现了人民性,完全符合党的十九大精神,既顺应了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又遵循了宪法发展规律,有利于更好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必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临沂市政协委员、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主任、致公党兰山支部副主委张学凯表示,修宪符合宪法发展规律、符合时代发展和实践需要。修宪是对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成果的一次全面总结和固化,必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法治轨道上更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完全赞同、坚决拥护修宪内容,坚定不移做宪法的信仰者、实践者、维护者。
民革党员韩景慧说,宪法修正案的高票通过,体现了时代所趋、事业所需、民心所向。回顾历史,每一次宪法修改都对应着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阶段,都体现着党的执政能力的进一步提升。宪法的修改必将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作为一名民革党员,我将始终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以实际行动做宪法的坚定捍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