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任命韩正、孙春兰(女)、胡春华、刘鹤为国务院副总理;
任命魏凤和、王勇、王毅、肖捷、赵克志为国务委员;
任命肖捷(兼)为国务院秘书长;
任命王毅(兼)为外交部部长;
任命魏凤和(兼)为国防部部长;
任命何立峰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任命陈宝生为教育部部长;
任命王志刚为科学技术部部长;
任命苗圩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任命巴特尔(蒙古族)为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任命赵克志(兼)为公安部部长;
任命陈文清为国家安全部部长;
任命黄树贤为民政部部长;
任命傅政华为司法部部长;
任命刘昆为财政部部长;
任命张纪南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
任命陆昊为自然资源部部长;
任命李干杰为生态环境部部长;
任命王蒙徽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
任命李小鹏为交通运输部部长;
任命鄂竟平为水利部部长;
任命韩长赋为农业农村部部长;
任命钟山为商务部部长;
任命雒树刚为文化和旅游部部长;
任命马晓伟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任命孙绍骋为退役军人事务部部长;
任命王玉普为应急管理部部长;
任命易纲为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任命胡泽君(女)为审计署审计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18年3月19日
《 人民日报 》( 2018年03月20日 0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