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人才新政30条实施细则集中发布 创新创业人才不看学历

信息来源:​齐鲁网 发布日期:2018-03-28 07:58

3月26日,济南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内含18条细则和办法。

济南市规定,高层次人才是指根据《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经认定的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较强创新创业能力的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省级领军人才(C类)、市级领军人才(D类)、高级人才(E类)。同时,对济南产业发展急需、社会贡献较大、现行人才目录难以界定的“偏才”“专才”,经认定后,也可以享受相应的人才政策。

此外,在出台的《泉城“5150”引才倍增计划》和《济南市支持重点企业加快引进高层次产业人才》两项办法中,对之前的具体实施办法进行了调整修改和优化完善。

济南首次规定对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的学历不做要求,真正做到不看学历看能力。

对于来济创业人才(团队)来说,如果申报的项目被评为A类,并选择“无偿资助+股权跟投”的方式,最高可拿到1000万元的资助基金。此外,创业人才(团队)所创办企业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时,还可依据研发投入分别拿到最高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产品研发创新扶持,扶持力度不可谓不大。

本次发布的《济南市支持重点企业加快引进高层次产业人才》中,则再次抛出了一个重磅“红利”。对于济南市重点支持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引才工作资助。同时,实行重点人才工程配额制管理,给予每个企业2—4个引才配额,2年内可灵活用于泉城“5150”引才倍增计划、泉城重点产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等市级重点人才工程申报。从数量看,给予企业的配额比省里的还要多,用于申报的人才工程范围更广,使用更灵活。

为了鼓励社会力量引进人才,细则还对推荐高层次人才来济创新创业中起直接、关键作用的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进行奖励。对成功引进A、B、C、D类人才的,分别一次性给予6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同时,济南市域内企事业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还可以申请经费补贴,对于成功引进人才的,给予用人单位招聘费用50%的补贴,每人次最高不超过5万元,每家用人单位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为了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济南市此次出台的《济南市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细则中,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单位同意后可以兼职到企业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等创新工作,并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相应享受职称评聘、保险等待遇。

同时,在此次发布的细则中,济南创造性地设立泉城“人才驿站”,在全市范围调剂事业编制作为人才编制“蓄水池”,为来济创新创业的具有事业身份的高层次人才,在5年内保留其事业身份;同时在《以招商项目为载体打包引进领军人才和团队实施细则中》,建立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协同推进机制,招才引智和招商引资实行一体化考核,县区从市外全职引进1名“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创业人才、创新人才分别视同完成1亿元、6000万元招商引资任务,从市外全职引进1名省部级创新创业人才工程人选,创业人才、创新人才分别视同完成5000万元、3000万元招商引资任务。

在新实施的《济南市科技副职挂职工作实施细则》中,承接单位对比之前扩大到济南县区政府(含市政府派出机构)、市属科研院所、产业园区、县区直部门、乡镇(街道)等。挂职期间,接收单位每月给予2000元生活补贴,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统一办理一次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挂职期满考核合格的,市财政一次性给予2万元生活补贴,这一资助力度在全省居于领先地位。

此外,济南还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进一步推动专家服务基地建设,深入开展人才服务基层活动,市级人才工程项目适当向基层和县域倾斜,在名额分配、资金配套方面予以支持。比如,济南市一直进行着院士(专家)服务基层工作站设站的申办工作,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院士专家服务基层工作站。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深入基层解决企业难题,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企业发展。

为更好地为人才服务,济南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拿出最优厚的资金、配偶安置保障政策,出台实施了《济南市博士后资助发放》《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待遇》《济南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随迁配偶安置》《济南市引进人才落户》《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发放》六条细则,坚持高端人才和基础人才并重、引进人才和培养人才并重、政策扶持与环境营造并重,为引进人才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真正使人才“留得住”。

在户籍管理方面,新政实行了更为便利的人才居留落户政策,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可不受原户籍所在地的限制在济落户,与其共同生活居住的配偶、未婚子女可以随迁,不受住所条件、居住年限、年龄等条件限制。在市人才服务局设立“人才集体户”,来济创业或就业的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依法注册登记就业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可申请落户。优化外籍人才管理服务,建设济南市外国人来华工作公共服务中心,为外籍人才来济工作提供便利。

同时,为吸引优秀年轻人才来济,将对企业新引进入户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按照每月1500元、1000元的标准连续发放三年租房补贴。每年一季度进行申报,目前申报仍在进行,截至三月底结束。

原标题《济南人才新政30条实施细则集中发布 创新创业人才不看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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