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到2020年普及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大力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形成符合我省实际和医疗服务特点的医保支付体系。到2018年年底,各统筹地区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量力争达到150种。
除要求不断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量外,通知明确,鼓励和支持济南、青岛等大城市按照国家部署,积极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研究与试点;逐步扩大淄博、东营等市开展按病种分值付费的做法。到2020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在全省范围内普遍实施适应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
据悉,病种付费标准适时动态调整,原则上2-3年调整一次。对于不能按病种、按床日付费的住院患者,在总额控制的基础上实行按人头(或次均)定额付费。对基层医疗服务、门诊统筹,可按人头付费,合理测算按人头付费定额标准。对不宜打包付费的复杂病例和门诊费用,可按项目付费。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
原文标题《我省到2020年普及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