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贯穿政协履职全过程

信息来源:人民政协报 发布日期:2018-04-12 09:12

人民政协事业是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协在履行职能过程中,把以人民为中心贯穿其中是应有之义,也是人民政协工作始终充满活力的动力所在。

以人民为中心,要求我们充分尊重和发挥人民的主体地位。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人民”是出现了203次的高频词,这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中的重要地位。一切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是历史的创造者。在工作中,要发挥好政协联系面广的优势,充分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尊重人民群众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参与权、治理权,通过制度安排,有序吸纳社会各界群众参与到政协的履职中来,主动联系界别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在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或是开展界别协商、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协商、民主监督活动等,都要主动真诚听取人民的呼声,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把人民群众的智慧转化为人民政协履职建言的宝贵财富,把人民的意见建议带到党委政府的决策中来,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参与、表达、监督”四权,从而更好地把人民的主体地位,特别是民主权利落实在各项工作中,为人民政协履职注入不竭动力。

以人民为中心,要求人民政协履职要紧跟时代的步伐。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社会是发展的,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变化的。十九大报告作出了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科学论断。主要矛盾的变化意味着社会关系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对此,我们要有清醒而又充分的认识,紧跟时代步伐,把握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要求。政协要深刻分析在社会主要矛盾发生重大的变化下,社会关系的变化,当前人民群众需求的变化,主动作为,善于发现人民群众当前最迫切最渴望与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主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时代需求。通过开展视察、调研、建议、批评等,协助党委政府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以人民为中心,要求我们要更好地发挥好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作用。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作用,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参与意识,对权利和利益的保护要求和表达诉求,对自身能力发挥和自身价值的追求,呈现出越来越积极的趋势。人民政协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民主制度安排,这一安排有其独特的优势,一方面,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通过采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通过提案、社情民意、建议案等多种形式,反映给党委政府,把人民的呼声转化为党委政府的决策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人民政协又为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一个协商平台,有助于决策者发现问题,获取信息,有助于决策者化解矛盾,增进共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参与、表达、监督的权利。人民政协协商民主落实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要把握好三个方面。一是协商议题的选择必须充分尊重社会各界的意见,确保协商的议题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民生保障,围绕五大发展理念;二是应吸纳更多委员参加到政协的各层级的协商活动中来,同时,也可邀请社会一般群众、专家、学者参加协商,提高协商的广泛性和实效性;三是协商成果的转化监督要吸纳具有代表性的界别委员或群众参加,发挥好人民群众在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中的作用。

(作者系安徽蚌埠市政协主席)

原文标题《把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贯穿政协履职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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