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顽疾 开出良药 5月1日起建筑垃圾不能再“任性”

信息来源:天下泉城 发布日期:2018-04-30 09:40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建筑垃圾增长迅速,2016年,济南市市区因工程建设、拆迁、装饰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多达3000万吨,给市容环境卫生和生态资源保护带来巨大压力。

济南市城管局副局长韩军介绍,《条例》是济南市出台的关于建筑垃圾管理的第一部条例,通过立法的方式来解决建筑垃圾治理问题,是济南城管走向制度化、法制化必由的路。

《济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从筹划酝酿到正式出台,前后经历了近10年时间。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副主任张瑞介绍,《条例》去年10月份进行了初审,市人大常委会初审之后发现,这里面的问题比较复杂,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第一次采取了隔次审议。2018年的2月份,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二次审议。

在四个月的隔次审议期间,相关部门形成了10万字研究资料和调研报告,进一步完善了对《条例》进行了进一步完善。

2018年2月27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条例》,决定报请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2018年3月29号,省十三届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条例》。

张瑞介绍,《条例》把握了三个方面的大问题,一是按照环境保护进行通盘考虑和解决,二是把建筑垃圾消纳场定位为城市基础设施之一,三是加大今后济南市的建筑垃圾综合化利用问题。

《条例》的出台,填补了济南市建筑垃圾法制化治理的空白。市城管局副局长韩军介绍,过去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是依靠文件、依靠规范来进行治理,《条例》正式实施之后,整个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就走上了法制化管理的道路。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副主任张瑞还介绍到,《条例》是有史以来最为系统、最为全面、最为彻底的制度性的安排,会起到非常重要和积极的规范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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