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海绵城市区域建设和黑臭水体治理效果邀您来监督!

信息来源:济南网 发布日期:2018-08-09 07:51

济南网8月8日讯 海绵城市建设效果您满意吗?近日,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公示第一批海绵城市试点区域内城市内涝防治和黑臭水体治理效果的通知》要求,就济南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内涝防治和黑臭水体治理效果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公示时间为2018年8月1日‐9月15日,监督电话:66602381。

据了解,经过海绵城市建设,我市试点区域内城市内涝防治有了较明显改善。按照城市排水防涝标准,在30年一遇、171毫米/24小时的降雨量条件下,13处路段(口)通过实施道路雨水箱涵新建、道路收水设施改造及周边道路、小区、绿地海绵化改造,实现了居民住宅和工商业建筑物底层不进水、道路中一条车道的积水深度不超过15厘米的要求。

其中,经十一路电视台前、马鞍山路英雄山人防商场前、二环南路兴隆桥、二环南路电专门前、英雄山路万寿路路口、英雄山路兴济河桥、马鞍山路、英雄山路、千佛山西路、千佛山东路雨后可迅速排除雨水;马鞍山路山东大厦门前、济大路西头、兴济河小区五区西侧道路与万寿路路口雨后仅需半小时即可排除雨水。

与此同时,试点区域7条河道经过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已实现水体不黑不臭目标。

试点建设期间,我市对四里山边沟进行截污纳管、河道清淤、污水处理,对玉绣河进行截污纳管、河道清淤、活水补源,对历阳河进行截污纳管、河道清淤、雨水拦蓄、活水补源,对兴济河进行截污纳管、生态治理、活水补源、生物滞留,对十六里河、石青崖河、搬倒井河采取了河道拓挖、截污纳管、清淤疏浚、生物滞留措施,收获显著生态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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