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对各县(市)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根据市委安排,8月19-26日,由市政协党员副主席带队,组成4个督查组,分别对各县(市)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查组现场察看了部分街道政协委员联络室、社区(村居)委员活动室和委员企业等,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各县(市)区委、政协主要负责同志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
2015年省委、市委政协工作会议召开后,各县(市)区党委及时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多数召开了政协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从政治上、制度上、组织上和履职保障上进一步加强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充分发挥政协在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主动给政协出题目、压担子、交任务、提要求,认真阅批和督办政协意见建议,把提案办理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重视加强政协干部配备和机构建设,为政协改善办公条件、开展活动提供经费保障。全市143个乡镇(街道)均成立了政协委员联络室,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和办公活动场所。
各县(市)区政协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积极作为,全面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大力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在党委领导下制定实施年度政协协商工作计划,深入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探索开展基层民主协商。进一步加强委员联络室工作、社区(村居)委员联系点工作,开展“联系群众,履职为民”“委员在我身边”等主题活动,组织委员深入街道社区,深入基层群众履行职能,增强了履职实效。
督查组近期将汇总各县(市)区贯彻落实情况向市委作专题汇报,并为迎接省委对各市贯彻落实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情况的专项督查做好准备。
市政协副主席冯光文、张辉、李好臣、徐明梅,市政协秘书长任建新,市政协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厅、市委政研室、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督查活动。
(市政协研究室 常 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