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于2017年4月8日至12日召开
3月20日下午,市政协召开十三届二十八次常委会议,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研究召开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等工作,决定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于2017年4月8日至12日召开。市政协主席殷鲁谦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市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审议通过了市政协常委会提案工作报告(草案)并推举了报告人,协商通过了十四届济南市政协委员名单,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第十四届济南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决定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于2017年4月8日至12日召开。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和预备会议议程(草案),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审议通过了政协第十三届济南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授权主席会议审议本次常委会议未尽事宜的决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分别书面报告了有关工作情况。
殷鲁谦指出,学习贯彻好全国“两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上下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通过各种形式,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共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部署上来。要把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贯穿到政协各项工作实践中去,动员带领全市广大委员和各界人士,积极投身省会现代化建设,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做出更大贡献。要集中精力做好大会筹备工作,倒排工期、精心组织、团结协作,以更高的工作标准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大会圆满成功。
市政协副主席冯光文、崔大庸、金德岭、张辉、李好臣、徐明梅、刘梦海,市政协机关党组书记江林出席会议。
(市政协研究室 魏 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