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副主席郭爱玲来济南进行 “规范我省民办幼教事业发展”专题调研

信息来源:济南政协 发布日期:2018-11-15 16:48

11月15日上午,省政协副主席郭爱玲带领部分省政协委员,省教育厅、省妇联有关负责同志,来济南市就“规范我省民办幼教事业发展”进行专题调研。市政协副主席崔大庸、历下区政协主席曹辛,以及市政协机关和市教育局分管领导等陪同调研。

调研组先后到“中铁国际城伊顿慧智幼儿园”和“济南历下燕山新居幼儿园”进行现场调研,实地查看了幼儿园办学环境,听取了两所幼儿园情况介绍,并与部分幼儿进行了互动。随后,调研组组织召开座谈会,市政协、市教育局领导,以及我市4所民办幼儿园园长参加了座谈。座谈中大家感到,多年来经过各方努力,我省民办幼教事业取得长足进步。济南市在建立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培训机制、建立民办幼儿园统筹指导中心小组、创新学前教育协作组工作机制,以及完善民办幼儿园评优评先机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同时,省定生均经费标准较低、消防手续繁杂、幼儿教师保障待遇较低等问题也十分突出,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

郭爱玲副主席指出,当前民办幼教事业取得的成绩值得肯定,政府在民办学前教育规划实施、规范扶持等方面做的比较到位,民办幼儿园发挥了生力军作用。下一步,一是政府要加大“放管服”力度,不断深化改革,坚持问题导向,借鉴先进经验,在立法、统筹、规范、监督等方面,不断加强探索研究,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幼教事业的指示要求,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幼教事业的关切和期盼。二是要切实提高幼教质量,抓住幼儿教师和幼儿园长“两支队伍”,既要有专业机构来培养,又要有定向定点来约束,在源头上把好关;同时,要不断优化环境,政府发挥主导作用,使幼教人才留得住、用的好。三是要强化法治思维,民办幼儿园在办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相当一部分是法规制度不健全、群众法治观念淡薄不理解造成的,要加强宣传,完善法规,使幼教事业在法治化轨道上良性发展。通过大家共同努力,真正做到“幼有所育、幼有优育”。

(市政协文史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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