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确保港澳繁荣稳定的必要之举 ——港澳代表委员热议人大通过宪法修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高票通过,成为我国坚持推进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重要里程碑。见证这一历史时刻的港澳代表委员一致认为,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进一步夯实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有力保障,对坚持“一国两制”、确保港澳长期繁荣稳定意义非凡、影响深远。
“此次宪法修正案获高票通过,充分展现了时代所趋、事业所需、民心所向,表达了全国人民对依宪治国的高度信心。”香港专业人士协会创会主席简松年委员说。
他表示,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必须随着时代进步不断完善发展。“实践证明,及时把国家发展的成就和宝贵经验上升为宪法规定,可以实现党的主张、国家意志和人民意愿的有机统一,这也是我们治国理政的一条成功经验。”
简松年认为,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通过国家根本法确认下来,必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保障。“没有宪法的保障,民族复兴必然会沦为空想。”简松年强调。
“回顾我这一生,正是因为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帮助、关心,才迈过了一个又一个的坎,克服了一重又一重的困难。跟党亲、跟党走,是有基础的。中国共产党靠得住。”澳门中华文化发展促进会会长张宗真委员感慨道。
他认为,拥有8900多万党员的中国共产党,是有先进理念、卓越才能的集合体。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人民所愿、国家所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最为重要的保证。
“此次修改宪法,有利于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可以让中国‘复兴号’这艘巨轮航向始终正确。”张宗真说。
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常务副会长屠海鸣委员举例说,宪法修正案将“社会主义国家”改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更宏伟,在前面定语中增加了“和谐美丽”,体现出对“现代化强国”的理解更全面、更透彻;在“民族关系”的定语中,增加了“和谐”,体现了对民族关系的认识更加深刻;在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表述中增加“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号召力、感染力更强。
“自我监督是世界性难题,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新增监察委员会一节,体现了中共自我监督的决心。”屠海鸣表示,此次宪法作出相关修改,明确了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意味着要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置于监督之下,今后监督制度的“笼子”将愈扎愈紧,廉政建设迈出重要一步。
香港新界社团联会理事长陈勇代表表示,对香港而言,国家加强法治建设、有力推动宪法实施,有利于香港的繁荣稳定。
香港特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前局长谭志源代表表示,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让“一国两制”事业在宪法层面的保障进一步增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条基本方略,其中之一就是坚持‘一国两制’和推进祖国统一。这样,‘一国两制’就进一步被明确要作为一个长期的原则和事业去做了。”谭志源说。
“国家越来越强大,香港发展的底气也就更足、更有动力。”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马逢国代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