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荫政协】协商建议落地见效 民意呼声开花结果——槐荫区出台做好政协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工作实施意见
“感谢这次展会,我们的铁锅日成交额就达到了70万元,产品供不应求……”在首届地理标志产业发展交流大会暨地理标志产品交易会上,企业销售人员激动地向大家分享。为期三天的展会,来自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8个国家的300余家企业、200余家采购商参展,1500余款地理标志、非遗、老字号产品精彩亮相,线下累计观展人数4.3万人次,带动济南城市综合增收2.09亿元。而这次展会的成功举办正是得益于槐荫区积极推动协商成果落地,将政协委员们的“建言之智”转化为务实的“工作之效”。
此次产品交易会源于槐荫区政协孙明香委员在其《关于打造地理标志产品消费集聚区的建议》提案中,提出的“支持举办地理标志产品博览会”建议,槐荫区政协及时将提案转交槐荫区市场监管局承办。槐荫区市场监管局立足自身职责,主动对接会展主办方,明确各部门职责,协助会展主办方维持秩序,设置执法、消费维权站,对展会区域食品、餐饮、知识产权、广告、消保维权、价格等市场监管进行日常监管,为展会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保障。
为政之要,贵在落实;为政之效,在善落实。为持续推进协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近日,槐荫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政协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协商内容进一步聚焦、协商形式更加丰富、协商程序日益规范、协商成效不断提升。
《意见》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在政协协商成果形成采纳落实反馈工作全过程,锚定全区“125510”发展思路,完善“3+X”政协协商议政体系,持续擦亮“商量在槐荫”协商民主品牌,使协商成果办理反馈过程成为凝聚共识、汇聚力量的过程。
《意见》明确将区政协全体会议、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专委会“商量”等“3+X”商量工作形成成果,提案办理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重要专题调研、专项民主监督等形成的成果,以及社情民意信息,委员向领导同志呈送的情况反映、意见建议以及有关公文等纳入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工作的内容。
《意见》规范了报送、批办、交办、承办、办理时限、跟踪督办、成效评估等环节。区政协按照规定梳理形成协商成果后,及时报送区委、区政府,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对协商成果作出批示后,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及时反馈区政协办公室并转交有关部门承办。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织专人研究落实办法,明确具体负责人和完成时限,并将落实意见报送区委办公室或区政府办公室,同时抄送区政协办公室。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牵头进行协商成果督办,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区政协相关工作机构、政协委员或提案人参与督查督办工作。区政协相关工作机构视情采取民主监督和再调研、再协商等“回头看”方式,跟踪协商成果办理情况,推动协商成果落地落实。
《意见》要求承办单位按照办理任务要求形成政协协商成果办理报告报送区委办公室或区政府办公室,同时抄送区政协办公室;区委、区政府集体研究或主要领导同志作出明确批示的,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将办理落实结果反馈区政协办公室;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年底形成区委、区政府系统办理落实协商成果情况工作总结向区政协办公室反馈。区政协办公室编发《领导批示件办理落实情况》,向有关领导同志呈报,并视情况转发有关参加单位、政协委员及专家学者等。
《意见》的出台是槐荫区政协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有力举措,下一步,槐荫区政协将抓实抓细政协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工作,着力画好槐荫争当强省会建设排头兵、高水平打造“齐鲁门户、医养之都”的最大同心圆。
(槐荫区政协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