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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济南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 关于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中国共产党济南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
关于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4月12日中国共产党济南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济南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中国共产党济南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大会充分肯定了济南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大会认为,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始终保持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的战略定力,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新成效。
大会赞同工作报告提出的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规律性认识,指出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必须坚决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将正风肃纪反腐融入省会现代化建设大局;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赢得群众信赖和支持;必须牢牢把握严的主基调,保持对腐败的压倒性力量常在;必须树牢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理念,努力在“三不”一体推进上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必须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大会强调,今后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的关键时期,奋进新征程,走好赶考路,必须大力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坚定不移以新时代党的伟大自我革命引领新的伟大社会革命。大会同意工作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建议,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济南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实事求是、守正创新,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在“两个革命”中强化使命担当,为实现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加快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提供坚强保障。